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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建築師不應該繼續製造障礙的環境/陳淑珍
minervalin 留言 ─ 7/03/2003 拜四 14:04:06
回應 → 林文華〔轉載〕 於 10/16/2002 拜三 00:04:12 所貼:


海洋台灣 電子報 20020531-1
建築師不應該繼續製造障礙的環境陳淑珍

  (作者為本電子報讀友)

 建築師、景觀建築師、空間設計師和其他相關的環境設計者是提供無障礙環境或障礙環境的關鍵人物。這些人如果願意承認過去所製造的障礙,並且痛改前非,相信未來,台灣才可以擁有不僅可以「看」而且可以「用」的無障礙建築和活動場所了。
 5 月 24 日上蕃薯藤網站搜尋「無障礙環境」,意外地發現 2230 條相關的網頁。網頁內容除了政府及相關團體機構的宣示性文件、民間殘障團體的聲音及活動報導、少數大型企業和建築從業人員的呼應外,還是看不到真正的核心問題被提及 ── 那就是環境障礙的起源

照片 1
 今天我們所提及的環境是指人造環境 ── 也就是我們的生活空間。如果我們仔細地聽聽身心障礙者對環境的抱怨,我們會發現他們所抱怨的不外是建築物不能進入、門太窄、沒有坐式馬桶、廁所間太小、有門檻、有高差、沒有電梯、地面太滑、坡度太陡等障礙。這些抱怨的障礙內容不都是建築設計的一部分嗎?例如照片 1 中隨意抬高地坪、地面永遠濕滑、只考慮蹲著如廁使用者的廁所,請問建築師,您覺得這樣的設計對其他無法使用蹲式馬桶的使用者公平嗎?建築師沒有選擇使用者的權利,更不應該差別對待使用者。


照片 2
 建築師確實知道《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 10 章》中規定的「殘障坡道」坡度對輪椅使用者的困難度如何嗎?同樣 1:10 或 1:12 的坡度表面舖設不同的材質,輪椅使用者的困難度會不同嗎?照片 2 中斜坡道上清潔光滑的舖面在雨天時對輪椅使用者或其他行動不便者的威脅有多大,建築師知道嗎?

 身心障礙者不需要專用的「殘障」設施設備。建築師應該將創意放在如何使「身心障礙者」和「非身心障礙者」有「全面參與、機會均等」的空間設計上,而不是只一味地專注在「造型」、「意義」、和「意識型態」的玩弄。

 學校中「充滿空間」和「有趣」的設計教育理念已經過時了。 Design for all 既然是時代的潮流,學校的設計教育者是否也應該重新思考設計的目的和設計者的社會道德,是否應該停止教育出製造障礙而不自知的設計者?!

照片 3
 無障礙環境設計非常難。無障礙環境設計不是刻意加設「殘障坡道」或其他「殘障設施」,也不是標籤式地提供「殘障專用通路」。照片 3 中在沒有坡度的街角上貼梯形的「殘障坡道」是錯誤的觀念造成的結果。「殘障設施」不是附加的,任何附加的東西都是額外的、浪費的。由於建築設計者和建管人員觀念和態度的不正確,推動了 10 年的無障礙環境,台灣仍然到處是障礙,無論是經過改善的或者未經改善的。

 建築師、景觀建築師、空間設計師和其他相關的環境設計者是提供無障礙環境或障礙環境的關鍵人物。這些人如果願意承認過去所製造的障礙,並且痛改前非,全心接納所有的環境使用者,以關懷與尊重使用者的態度設計無障礙環境;相信未來的 10 年,台灣就可以擁有不僅可以「看」而且可以「用」的無障礙建築和活動場所了。

Dear Mrs.
I agree, designers should begin to start concerning a good design that respect to human being. It is why I do my thesis focusing on Universal Design that is a design for all people of all age, size, composition change with life-span, and alike. It is a good principles and norm of design solution. If u need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at, please feel free to e-mail me.
Good Luck
miner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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