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軍事佔領到重建

阿富汗

 阿富汗戰爭可說是賓拉登發動「九一一恐怖攻擊」後,美國向聯合國申請的報復 (反恐) 的戰事。由於是聯合國的行為,雖然戰爭主要以美國軍隊為主,戰敗的阿富汗主權則暫時信託移轉至聯合國手中,而非美國手中。證據是安理會的年報中記載著,「批准」了阿富汗與鄰國簽訂的「友好和平條約」。此項證據也顯示阿富汗 (或任何國家) 在佔領狀態 (原狀恢復前) 下,並非主權獨立的國家。阿富汗的重建時程,預計在 2004 年 12 月底前完成。

 在這案例中,我們確認了:戰後的重建過程,確實按照前述「戰時國際法」模型的過程進行著的事實,而主權目前信託於聯合國手中,並非主要的出兵國家 (美國) 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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